她只是在心里叹了口气。
跟宁远相处久了,她越来越分不清,他对她说的哪些话是真心的,哪些话是算计的。
也许都是真心的。
也许都是算计的。
也许两者之间,根本就没有界限。
……
九月初五,钱富贵回到了高天堡。
他是从后门进来的,没有惊动任何人。
苏青烟安排了一辆运粮食的牛车,把他和黑蛋一起藏在粮袋底下,混进了堡里。
钱富贵从粮袋堆里钻出来的时候,浑身都是麦糠,打了十几个喷嚏。
“苏姑娘,你就不能找辆干净点的车?”
他一边拍身上的麦糠一边抱怨。
苏青烟看了他一眼,没有理他。
“去后厨吧。你的灶台还给你留着,没人动。”
钱富贵的眼睛一下子亮了。
他几乎是小跑着去了后厨。
推开门的那一刻,熟悉的油烟味扑面而来——
铁锅里的底油、灶台上的酱缸、墙角堆着的干柴——一切都跟他走之前一模一样。
他站在灶台前,伸手摸了摸那口用了十二年的铁锅。
锅底有一层厚厚的油垢,黑得发亮,那是十二年的火候养出来的。
这口锅炒出来的菜,比新锅香三分,这是他的秘密。
他深吸一口气。
然后系上围裙,挽起袖子,开始生火。
他要做一道红烧肉。
不是给自己做的。
是给周信使家里送去的。
周信使每次来后厨,都要多要一碗红烧肉,说是给家里的小儿子带的。
现在周信使不在了。
但红烧肉还可以做。
他把五花肉切成麻将牌大小的方块,冷水下锅焯去血沫。
捞出来沥干水分,起锅烧油,放冰糖,小火慢慢熬,熬到糖色变成琥珀色,把肉块倒进去翻炒,让每一块肉都裹上一层亮晶晶的糖色。
然后加酱油、加料酒、加葱姜、加八角桂皮,大火烧开,小火慢炖。
灶膛里的火舔着锅底,发出“噼啪”的声响。
肉在锅里“咕嘟咕嘟”地冒着泡,香味一点一点地渗出来,弥漫了整个后厨。
钱富贵守在灶台前,一动不动。
他的眼睛有点红,但可能是被烟熏